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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西钱币相关史料

2018-09-03 16:35 [来源:钱币广场] 点击量:

 

一、关于清朝广西铸钱局设立相关史料

  

广西铸钱局于康熙七年设置,受户部管辖,铸钱事务“令布政使司总理,就近道元、府、同知、通判、分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一百四·吏部》

康熙十八年(乙未)复开广西鼓铸局铸钱。——《通考》卷14。

康熙二十年(辛酉)停广西铸钱。——《通考》卷14。

雍正四年,户部议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停止大理、沾益二局鼓铸,请于云南、临安二府共加炉九座,鼓铸钱文。以四万串发运湖广、四川、江西、两广等处。应如所请”。——《清世宗实录》卷50,页13。

雍正六年十二月“粤西贫瘠,铜器稀少,如开采得铜,并请价买,以供鼓铸”。——《清世宗实录》卷76,页12-13。

雍正七年正月户部议复广西左江镇总兵官齐元甫疏言:“向来京局所铸新钱,从未到粤,民间日用,悉系私钱,自非制钱充足,其弊难除便”。——《清世宗实录》卷77,页20-21。

乾隆二年五月,清廷议准广西开采“今南宁府宣化县(今分属南宁市、邕宁县)属之渌生岭铅矿”,且开采地点无碍民间田园庐墓及毗邻交趾、逼近广东之处。——《清高宗实录》卷42,页8。

乾隆五年(壬戌)十月十五日庚子(11.11)四月初十日准广西开炉铸钱。本日,接广西巡抚杨锡绂奏鼓铸事宜:一、建立宝源钱局,位于省城文昌门外,建头、二门、大堂各3间,铜、锡、铅、钱、炭库共21间,东西炉房各50间,砌炉22座,及其他房14间;二、每年铸钱约用铜23万余斤,现于已开采之回头山、将军山、响水厂3处,约可抽课、购买12万余斤,不敷之数须购买外省铜斤,每100斤价银13.8两;黑铅年需1.5万斤,现渌泓等厂年抽课可得4万数千斤,余铅可运至南宁,作绿营制铅弹之用;白铅,本省无出产,可于百色等处收买;锡,南丹、贺县质低,仍需采购。三、铜、铅、锡100斤,共铸钱十三千三百文,除工钱、炭价外,净得钱十一千二百九十文,计每钱一千,工本银约为九钱,拟拨七年地丁银4.5万两以作工本费,于将来盈余钱内归还。乾隆八年正月户部颁给“宝桂”清字样钱。三月十五日开铸,共开炉20座,九年因铜斤不足,只开10座。——《高宗》卷176,《嘉庆通志卷》178。

乾隆六年,署任两广总督庆复、广西巡抚杨锡绂联合奏请:“粤西向未开炉鼓铸,惟恃滇省解运。今西省厂铜照配试铸,与滇钱无异。如开厂添配,搭放兵饷各项,实于民用济,请将粤西矿铜留充鼓铸。”乾隆七年四月初十日,朝廷批准奏议,“俟(制钱)流通后,再停解滇钱,以省运费”。——《清高宗实录》卷164,页27。

乾隆七年,户部议复:“广西巡抚杨锡绂奏鼓铸事宜:其黑铅,惟渌泓等厂颇高,计每年抽课四万余千斤,应请自乾隆七年(1742)起,每年拨一万五千斤运省供铸,余仍运至南宁,作各标、镇、协、营弹铅。如有余,仍变解充饷。至现开各厂,并无白铅,应于百色等处收买运省。又贺县、南丹二处,虽有锡矿,但锡质低潮,课亦无多,应请采买点锡”——《清高宗实录》卷176,页19-22。

乾隆七年十月十五日户部议复:“广西巡抚杨锡绂条奏鼓铸事宜:铜铅锡一百斤,共铸钱十三千三百文,除炉头匠工钱及炭价外;净得钱十一千二百九十文。计每钱一千,工本不出九钱之外”。——《清高宗实录》卷176,页19-22。

乾隆七年广西重开炉,在桂林市文昌门外临河地方盖钱局,取名广源局,“粤西宝桂局房屋建设于省城文昌门外,四围绕以墙。”头门三间,二门三间,大堂三间。铜库四间,铅锡库三间,炭房十间。东西炉房共二十座,每座内外五间,共一百间。铁匠房一间,巡察官房三间,监铸官房三间,书办房二间,巡栏房二间,炉神庙三间,土地庙一间,管内局房一间,内巡栏房一间,凉亭三间,围墙四角各卡房一间”。——(清)谢启昆修《广西通志·经政略》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卷178,第4854页。

乾隆十一年十二年九月三十日督、抚奏称:宝桂钱局复开铸炉2座,即开炉共12座。同日,又以自乾隆五年裁减民壮后,现各省尚存45000余名,其技勇一无所长,于防护无益,令将各州、县民壮中虚充名数者即行裁汰。——《高宗》卷299

乾隆三十四年(己丑)十月三十日戊寅(11.27) 准广西护理巡抚、布政使淑宝奏:广西铸钱所购滇铜,今明两年尚须等候,且钱局现已积压6万余串,除分发各属换销小钱外,尚余3万余串,可作明年配搭俸工及出易等用。故明年可停铸7座,只开13座,需铜29.1万余斤。俟滇铜运到,三十六年仍可将停炉复开。——《高宗》卷845。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夏 宝桂钱局再减铸炉1座,只开炉12座,年铸钱为57600串,所需铜斤除本省金鸡头矿出产外,年需购滇高、低铜258000斤(开炉16座时年需铜383000余斤)。是年,钱局事务改归盐法道管理。——《通考》卷18。

嘉庆五年(庚申)向例铸钱用料铜4铅6,因云南金钗铜厂所产低铜中含铅较多,令用该厂铜铸钱之广西广东等9省份,在铸钱时毋庸配黑铅,按比例加配白铅即可。——《续通考》卷19。

“宝桂局鼓铸事务,奏定委按察司(使)总理,所需监铸、巡察等官,听总理衙门的委”。——(清)谢启昆修《广西通志·经政略》广西大学出版社,1988年,卷178,4855页。

四十四年,广西钱局事务“改归盐法道管理,其监铸交盘,仍有藩司会详“。——(清)谢启昆修《广西通志·经政略》广西大学出版社,1988年,卷178,4856页。

同治十二年,”广西开局铸钱,由桂林知府鹿传霖办理“。——《德宗实录》卷344,第6页。

“配给通省俸饷,以每百两搭钱十二千六百文为例,其余尚存钱于钱价昂贵之时,或发省城铺户领换,或设官局易换,随宜酌办,以利民用”。——广西巡抚舒辂奏言,《清朝文献通考》卷17,钱币5,考5007

“国朝初,广西未开炉鼓铸,所需搭放兵饷,系于云南拨钱六万二千串运西省搭放“。——(清)谢启昆修《广西通志·经政略》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室点校,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卷178,第4852页。

铸钱存在的弊端

“户部所铸者谓之京钱,各省所铸者谓之官钱。桂省官钱往往铸不如式,彼此轻重不均”。——(民国)莫炳奎《邕宁县志·货币》,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版。

“桂省之宝桂局,炉头工匠,向以私积制钱五万余串,分存附近质库,每届开炉运局点验。验后仍分存质库。所有官铜尽铸私钱。其价较民私稍昂”。——《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五十九,户政三十一,钱币中。

两广总督李侍尧、广西巡抚钤等疏称“苍梧县金鸡头山厂,产铜旺盛,请募商采办,铜百斤抽课二十斤,余铜一半归商售归本,一半官为收买”。——《清高宗实录》卷687,页14。

同治十二年,“广西开局铸钱,由桂林知府鹿传霖办理,因钱质过差而停办”。——《清德宗实录》卷33。

光绪二十年七月谕军机大臣等:“御史钟德祥奏:近年各直省多开局铸钱,广西于同治十二年曾经开办,前桂林府知府鹿传霖办理操切,所铸钱质亦不合用。事遂废阁。闻广西近来钱价昂贵,民生艰涩日甚。请饬依照乾隆、嘉庆钱法,赶速筹画,奏明开局,以期利济等语。着张联桂体察情形,妥筹具奏。”——《清德宗实录》卷344,页6。

张联桂会走回奏:“本省自咸丰年间既已停铸,三十年来迄未开铸,核计铜价、运脚工本过巨,折耗太多,俟经费充裕,再行鼓铸”——《清德宗实录》卷353,页19。

 

二、清朝一朝广西钱制的相关史料

 

顺治三年(丙戌1646年),清廷定钱制,制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七文钱准银一分(旧钱十四文准银一分)。——《通考》卷13

顺治八年(辛卯1651年)二月清更定钱制,每制钱百文,准银一两,制钱每文重一钱二分五厘。——《世祖》卷53,《通考》卷13

康熙六年(丁未)十二月十三日癸未(1668.1.26)命各省恢复鼓铸。明年始设广西钱局铸“康熙通宝”制钱,背铸汉文“桂”字。本年以前,广西发放兵饷,由云南每年拨制钱6.2万串支给。——《圣祖》卷24,《事例》卷219,《嘉庆通志卷》178

康熙十八年(乙未)十月初五日(丙寅11.7)定钱法十二条,中有:顺治钱初重一钱,后改为一钱二分五厘,再改为一钱四分,今仍定一钱四分;民采铜铅矿,由督、抚委员监管;民间必用铜器,仍限在五斤以下,非必用之铜器,严禁制造;严禁化钱为铜,颁发制钱式样,令各省鼓铸等。——《圣祖》卷85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九月初三日丙寅(10.11)以钱贵银贱,银1两原定换钱1串(即1000文),现只得800-900文不等,其因在毁钱作铜有利可图(毁钱1串可得铜8斤12两,现银1两仅可买铜7斤零)。本日定:将制钱重量减为每文1钱,并听民开采铜矿。——《圣祖》卷116

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四月十二日(5.23)因民间私铸小钱,致旧小钱价贱,本日准动用户部库银十万两收买旧小制钱。——《圣祖》卷225

雍正十一年(癸丑)十一月十六日癸巳(12.21)为杜销毁铜钱及减少宝泉。宝源二局亏损(年约亏银三十万两),改制钱每文重一钱四分为一钱二分。——《世宗》卷137

广西铸钱需购买贺县、富川县2处点锡,每100斤给价银14两,运至省城桂林另加水脚银1.103两。——《事例》卷218

乾隆三十五年(庚寅)八月三十日癸卯(10.18)上年六月清廷命各省熔化小钱,本日接广西巡抚陈辉祖:“广西民俗简朴,耕作外,逐末者稀,即水路通衡,亦鲜富商巨贾”。故虽全省通令收换小钱、古钱,亦只换得三十一万数千余斤。经派人密查各属兑钱,每串尚有小、古钱二、三文或五、六文不等。所收小钱、古钱,俱交省铸钱局改铸。——《高宗》卷867

嘉庆三年(己未)以广西钱贱银贵,准宝桂局减铸钱炉7座,只开5座,每月3卯,无闰之年共铸36卯,净得制钱20514串120文。——《续通考》卷19

道光三十年(庚戌)桂林省城银号有山西帮的日升昌、蔚长厚、百川通、新泰厚等分号,江西帮萧万昌银号,福建帮罗昌隆银号,广东帮信义祥、李祥和银号,广西人开设的元记银号、福昌隆银号等。——新编《广西通志·金融志》页56

咸丰三年(癸丑)九月十八日庚申(10.20)以银价昂贵、需用浩繁,令户部发行银票、钱钞,与现时银票、实银、制钱相辅通用。——《文宗》卷106

咸丰四年(甲寅)五月十八日(6.13)清廷前令各省开设官钱局,推行官票,添铸铜、铁钱及各项大钱。——《文宗》卷130

咸丰四年 令湖北、广西截留铜斤,开炉铸钱。——《事例》卷219

同治六年(丁卯)宝泉局铸当十大钱“同治重宝”,每枚重三钱二分。——《事例》卷214

光绪二十年贵县始有银元流通,二十三年单、双毫银币输入,市场遂渐废用碎银。——民国《贵县志》,卷7

光绪三十四年(戊申)梧州府城银号有均隆、宝源、逢源、卫源、平安5家,票号有日升昌、百川通、协同庆、新泰厚4家。——新编《广西通志·金融志》页57。

融县:“制钱原为辅币,事实上在清同光以前似以制钱为本位”。——黄志勋《融县志·经济·货币》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261页。

崇善县在清咸丰同治以前邑中金融交易只是用钱,惟大多数目,或用花边元银锭碎花,而仍以钱为本位——黄旭初、吴龙辉《崇善县志·经济·货币》成文出版社,民国二十年抄本影印。

全州县:“清时货币交易,以制钱为主,以花边元、碎花、银锭为辅”。——黄崐山等修《全县县志(七)·经济》广西师范大学特藏。

凤山县:“清自同治上至顺治均用制钱,光绪以下用咸丰钱”。——《凤山县志·经济·货币》上册,(特藏)南宁市自然美术油印社。

贺县:“清代行用制钱流通最广,银元碎银市面虽行不多用”。——(民国)梁培焕《贺县志·货币》台北成文出版社,据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影印,第218页。

龙州县:“市面使用货币,前清同治光绪以前使用制钱、碎银及老花俗谓灯盏窝盆”。——李文雄、陈必明《龙津县志·经济·货币种类及沿革》南宁:广西自治区档案馆,1960年,第101页。

思恩县:“咸丰年间,本县多用私钱,制钱乃渐少行使”。——吴瑜,梁杓《思恩县志·经济·货币》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影印,第175页。

隆山县“咸丰时以劣铜铸钱,小如鹅眼,俗呼烂钱”。——吴克宽《隆山县志·经济·货币》台北成文出版社三十七年油印本。

 

三、清朝在广西流通的货币相关史料

 

清代,宣化县流通的货币,以银两为单位,有碎银(又称磅花),银锭(10两),银元宝(50两),辅币有制钱。光绪十六年(1890年)后,有银元龙泽、龙毫流通(广东造币厂铸造,表面为龙形花纹)。光绪二十六年后,又有辅币铜元(当制钱10枚)流通。清末年间,官钱局发行纸币钱钞流通,后不能兑现,宣统元年令收回。——《邕宁县志》,中国城市出版社第1995年版,第583页。

青边长,即十净京钱。清顺治康熙年间,京省所铸之钱。每文有重一钱者,有重一钱二分者。有重一钱分者。(见皇朝通考)然光绪间所谓青边钱,每文皆重一钱,其一钱二分者,亦闻有之。至一钱四分者甚少。疑此后所铸钱每文一钱。著为定例矣。又查铸钱则例,每黄铜一觔。祗加白铅九钱,黑铅四钱,故成色最高,此种钱,纳粮赋,或婚姻喜事,与业师修金用之。每串重六觔四两。可兑换时用银八钱零。——《邕宁县志》食货三 九八,第734页。

铜币:亦谓之铜仙,或称铜元。清光绪二十六年,广东开始铸造,各省继之。由是输入省内,各埠均已通行。惟本市至民国初元,省会迁邕,乃有铜元出现,是为本市用铜元之始。——《邕宁县志》食货三 九九,第735页。

龙洋:币面龙形花纹,清光绪十六年,广东造币厂铸,是为中国自铸银元之始。自后各省相继仿铸。——《邕宁县志》食货三 一〇〇,第736页。

雍正七年,广西按察使元展成奏称:“查粤西僻在边隅,夷多汉少,所用之钱,种种各异。除制钱外,并用旧铸京墩,及青铜桂字、黄铜古字、红铜广字、黑铜杂字,诸费钱,积习相沿,屡禁莫改”。——《皇朝经世文编》卷53,户政28,钱币下

“甲申之役,中法议和,辟龙州为商埠,龙越毗连彼此,通商遂有法洋(俗谓光板)、越币之输入。凡毗邻越境村庄、市镇贸易双方贸易及易干购买越方货物起见(因越方不用我国制钱制币),买卖均以法洋、越币为本位,月积年累市内贸易亦有以该项外币为本位”。——《龙津县志·经济·货币种类及沿革》,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1960年,第102页。

薄皮钱。砂板钱。鹅眼钱。此三种。皆咸同间奸徒私铸。薄皮钱。尚属铜质。惟薄如纸。砂板钱。全属砂质。鹅眼钱。即砂钱之小者,百钱长不过寸。掷地即碎。入水不沉。市人贱价购买,掺以乱真。即上次钱是也。钱法至是大坏。然易于鑑别。真者曰真。伪者自伪。根本上不至动摇。自后铜价日贵,钱价日贱。奸徒多毁钱为铜。以致墟钱日少。而此种钱。又遍布各市场矣。前清时,本市行使。皆以制钱为本位,其交易规则。十百为一串(俗称一吊)。——《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九八至九九,第734~735页。

老苍花:此银来自墨西哥。何时输入中国。久远难稽。父老传说清道光间,市场上始发见此种银元。则在通商后也。其花纹字迹漶灭。故名老苍花。成色最高。每元重七钱二分。边高中窝,俗又称灯盏银。又有碎苍花。成角成片成粒不等。皆所剪而成。均同用。但 未便直接交易。故不甚流通。光绪中年,广东造币厂尽数揽收。改铸新银元。市面上遂无此银。——《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〇,第736页。

鹰洋:币面为鹰形花纹。铸自墨西哥。民国前本市已通行。——《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一,第737页。

法洋:俗称七角。铸于印度支那岛之安南。安南为法国属地。又称法光。民国前,畅行内地,今犹然。——《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一,第737页。

港洋:币面有人像持杖而立。亦称杖人洋。铸于香港。故称港洋。民国纪元前。本市已通行。民国二十二年,广西统计局第一次化验。每元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厘五。成色为九零一六七。每元含银量六钱五分零六。含铜量七分零九。每百元兑换通用银一百二十元。——《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一,第737页。

毫银:清代用银之制。中叶以上,究有若干种,久远难稽。然询之父老。百年前所云硬币者,除招水交条老苍花外,民间行驶,惟有制钱。后因商业日甚,制钱价贱,不足应商业授受之用。故当时有银块银锭之私铸。即所谓足银花银纹银是也。但其成色轻重大小,并无标准。检查匪易,以之作交易媒介。不便殊甚。光绪二十年,广东造币厂,铸造双单双毫。单毫重量为库平七分一厘。双毫倍之。于是各省亦相继仿铸。输入省内,民咸称便。而香港鬼头毫亦同时输入,遂为本市直接交易用毫银之始。——《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一,第737页。

纸币:前清时本市只有银号钱庄制钱券、汇兑票之发行,无所谓纸币。自光绪季年,桂林官钱局设立南宁分行,发行一种龙形花纹一元五元纸币。但无兑现准备。信用未著。发出无多。——《邕宁县志·食货三》 页一〇三,第739页。

 

四、整理心得 

 

在收集清代广西钱币史料过程中,笔者首先从广西铸钱入手,试图厘清清一代广西铸钱局设立的过程,查找史料中发现钱质质量和铸钱成本是影响铸钱局时兴时废的重要原因。后对关于清一朝钱制的史料进行了搜寻,从中提取出广西钱制相关史料,得知小钱、私钱、烂钱在广西竟有流通市场。最后以广西流通的货币入手搜集了一批关于清朝在广西市场流通的货币,以流通货币的丰富性和国际性可知殖民主义东来对广西的影响,以流通市场的混乱窥是时国家的动荡。

史料来源方面,笔者从广西地方志和唐志敬的《清实录广西资料辑录》入手,对广西钱币有关史料进行了搜集,在此对所考史料的出版单位予以感谢。囿于时间和现有资料的限制,笔者对于清朝广西史料的搜集工作也仅完成了冰山一角,还需日后史料收集人员的继续努力。

 

作者: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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